出轨不能作为离婚理由是谁提出的

出轨不能作为离婚理由是中国法律规定的,不是由个人或某个团体提出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夫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另一方可以提出离婚:

(一)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有家庭暴力行为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成瘾的;

(四)因疾病或者其他原因无法继续共同生活的。

因此,出轨不属于离婚的法定理由之一。

出轨虽然不是法定离婚理由,但在实际生活中,它仍然是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中国,出轨的现象越来越普遍,不仅对夫妻关系造成了伤害,也对家庭、社会产生了不良影响。因此,一些人呼吁修改婚姻法,将出轨列为离婚理由之一。但是,这个问题涉及到家庭伦理、社会道德等方面,需要进行深入的讨论和研究。无论如何,夫妻之间应该保持忠诚和信任,避免出轨的发生,维护家庭的和谐和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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