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三)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法院离婚需要以下手续流程:
1. 提交离婚申请:一方或双方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离婚申请书。
2. 确认离婚事实:法院会对离婚事实进行调查和确认,包括婚姻关系是否存在重大瑕疵等。
3. 协议离婚或争议离婚:如果双方已经达成协议,可以进行协议离婚;如果存在争议,需要进行争议离婚,法院会进行调解或审理。
4. 制定离婚协议书:如果双方达成协议离婚,需要制定离婚协议书,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
5. 审理离婚案件:如果存在争议离婚,法院会进行审理,听取双方的陈述和证据,并作出判决。
6. 生效离婚判决:法院作出离婚判决后,需要等待生效,生效后即为离婚。

7. 办理离婚证:离婚生效后,需要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证,证明双方已经离婚。
8. 处理财产分割:如果双方存在共同财产,需要按照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进行分割。
9. 处理子女抚养问题:如果双方有子女,需要按照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进行子女抚养、探视等问题的处理。
10. 变更户口、财产等信息:离婚后,需要变更户口、财产等信息,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以上是法院离婚的基本手续流程,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和案件情况而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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