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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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怎么分割财产 一夫妻离婚后财产如何分配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二离婚如何争取子女的抚养权
在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当中,60%左右的案件存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除了尊重孩子的个人意见外,收集相关有利的证据可以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异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人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
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
5考虑法官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因素
子女抚养方面,在进行辩论时,主要围绕孩子判归谁对孩子成长更为有利这一个中心原则展开比如,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辩论:
其一,孩子的年龄根据婚姻法及其相关规定,2周岁之内的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如果孩子在幼儿期,同等条件下,法官判归女方抚养的可能性会相对大一些
其二,从孩子的性别如果孩子是女孩子,且年龄将近十岁,因为女方对于指导孩子的青春期更为有经验,故同等条件下,法院判归女方的可能性更大
其三,从双方的经济条件如果父母一方收入较高,可能会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抚养条件,在同等条件下,法院就有可能将孩子判归收入较高的一方
其四,从孩子一贯的生长环境,比如,孩子一直由爷爷奶奶带着,或者孩子一直住在某套房屋中,上学也在该房屋周边等,这些都是法官考虑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因素
三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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