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有关房产分割的具体情形,可以一起学习一下啦: 1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 这种情况下的按揭房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 ,按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一方出资登记在双方名下 对于一方出资,双方都登记的情形,一般会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不动产的登记制度,只要房产证上出现了名字,他(她)就有份对于这种情形,不管另一方是否出资,但房产证上已经登记了他(她)的名字,则该房产应为夫妻共同财产至于如何分割,可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未约定按份共有的,可认定为共同共有,即人们常说的对半分不过,这也并非绝对,对于这种情形而言,还会适当考虑到出资人的具体情况,因此离婚分割该房产时,出资一方可适当多分 3一方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 对于婚前以个人名义买房并申请按揭贷款的情形,如果房产证上只登记在一个人的名下,那么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即人们常说的婚前财产同样,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即使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但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 离婚分割财产 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4双方都有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 还有一种情形需要注意,即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于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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