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上讲,离婚就是为了切断不健康和不幸福的共同生活的状态,解除双方的人身关系,分开各自生活但在实际生活中,常常会存在离婚后一方因为各种原因不搬走的情况那么如果原配偶不接受,该如何处理呢?接下来华律邀请张媛媛律师为您解答
问题一:"离婚后赖着不走怎么办?"
一可以报警寻求警方的帮助,由警方责令对方离开但是也有很多公安民警会以此纠纷为家事纠纷为由不予处理
二如果经由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确认现居住房产的所有权归一方,而另外一方却不肯搬离的话,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因此,当事人可以根据生效的判决书或调解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三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在离婚协议中将现居住房产的所有权约定归一方所有,另外一方不肯搬离的话,可以起诉对方,要求对方从房内搬出,并可以主张对方按居住时间缴纳一半的房租
问题二:"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是什么?"
申请强制执行,是指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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