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屋分割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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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房产分割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
1、婚前一方支付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此情形下,无论婚前还是婚后取得房产证,该房产都归属于付款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的对该房产及其增值进行分割。


2、婚前个人支付全部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产权登记在个人名下的。我们认为应认定为个人财产,因为根据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该房产既不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新增的财产,也不是双方生产、经营所得,性质上仍属于个人财产。


3、婚前一方支付首付款,婚前取得房屋产权证,产权证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婚后以夫妻共同还贷。该房产应认定为首付款支付方个人财产。但是对于婚姻存续期间房产的增值部分的归属存在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争议。对于增值部分房屋产权人应该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时房产分割的法律规定
离婚时房产分割的法律规定是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具体分割如下:

1、先要明确产权如果夫妻双方婚后出资购房,取得的房屋产权,不管房产证上写的是一个人的名字,还是夫妻双方的名字,都是夫妻共同财产。还要明确产值,就是房屋的价值,按照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还要分清权益部份和债务部份。如果涉及贷款,先要把贷款的那部份去除。也就是说,由所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子的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独自偿还剩余的本金还有利息;

2、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前付了全部房款,还拿到了房产证,那么这个房屋就是婚前财产。所以,离婚的时候另外一方是无权要求分割的;

3、如果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买房,拿到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

4、如果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份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

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份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者是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离婚的时候还没有取得房产证,要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等到取得房产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房产分割的有何法律规定?
离 婚房产分割的最新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8月13日发布《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对离 婚房产归属问题做出了迄今为止最为详尽的规定:
   一、房产归属的一般原则
  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房产作为不动产,其物权的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遵循物权登记原则,除非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管理部门的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那个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就归谁所有。这是一般原则,在更多体现的人身价值的离婚纠纷中,本身婚姻的感情化,决定了此类纠纷的特殊性,而不能严格适用上述登记公示原则。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一方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转化为共同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原则上,除非双方有特殊约定,一方在婚前购置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婚后购置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司法实践中离婚房产问题的表现形式及处理方式
  (一)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 婚房产问题的规定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对婚前一方签订房产合同,并支付了首付款且有银行贷款,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产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房产归属问题,首先,遵循协议自由原则。其次,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以判决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此时对于房贷,尚未归还的为产权登记方的个人债务,婚后共同还贷的的款项及增值部分,根据财产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第七条规定婚后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归属问题。
  (二)司法实践中常见的离婚纠纷中房产归属、分割问题及处理方式
  
1、婚前一方支付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此情形下,无论婚前还是婚后取得房产证,该房产都归属于付款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的对该房产及其增值进行分割。
  
2、婚前个人支付全部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产权登记在个人名下的。我们认为应认定为个人财产,因为根据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该房产既不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新增的财产,也不是双方生产、经营所得,性质上仍属于个人财产。
  
3、婚前一方支付首付款,婚前取得房屋产权证,产权证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婚后以夫妻共同还贷。该房产应认定为首付款支付方个人财产。但是对于婚姻存续期间房产的增值部分的归属存在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争议。笔者认为,对于增值部分房屋产权人应该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补偿可以依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的补偿原则。
  
4、婚前一方支付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取得产权证,并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房产归属。此情况在现实生活中比较常见,实践中各地法院有的认定为个人财产,有的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第一、认定为个人财产的认为房屋买卖牵涉到物权和债权两个权利,当事人订立买卖合同建立了债权债务关系,房屋所有权即发生了转移,买卖合同是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原因,房屋所有权转移时买卖合同的履行结果,不能因取得房产在婚后,而改变按揭房屋属个人财产的性质,此时婚后共同还的贷款,应返还一半给另一方。第二、主张认为室共同财产的依据是物权法规定的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和婚姻法规定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以上两种做法无疑都偏袒了一方。第三、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对这种情形的处理进行了规定,它既没有认定该房产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也未规定为双方共同财产,而是规定双方协议优先,否则法院可以判决归产权登记一方。在这里,规定上用的是可以,而不是应该,说明法院对此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认定房产的归属。
  对于婚前按揭,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的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的分割解释(三)也给予了明确规定,是由取得房产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此条仅仅规定了补偿坚持的原则标准:根据财产状况及照顾子女、女方权益,没有明确补偿的具体标准,给了法院很大的自由裁量空间。
  
5、婚前共同出资购房或者按揭买房,婚前或者婚后取得房产证,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产应属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后房产如何分割
离婚后房产分割标准:
婚姻法明确了房产分割的六种情形:

1、房屋赠与未办理过户手续,房产归赠与方,不予分割。

2、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属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3、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需按照出资份额比例分割。

4、婚前买房婚后还贷,属购买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方按照比例进行补偿。

5、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产权属于父母,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6、婚后以按揭贷款方式购买房屋属夫妻共同所有,对房屋产权的分割,原则上应当均分。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内容,”即夫妻不论结婚经过多少年,一方婚前财产仍归一方所有。具体可分为以下四类:

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获得预售房屋的产权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后才实际取得该房的所有权。

3、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财产。如一方婚前的个人积蓄婚后购买的有形财产,股权转为了货币,这只是原有的财产价值形态发生了改变,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时房产分割的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胶致节半毛作富黑供鱼其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记念对着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信数吃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易搜情感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印钢用制怀字乎阻套动象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十八条 夫妻终零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题为血件然最章鸡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脸右顶体粒界顺真升争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面卫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七十九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侵呼双措请转围拿本河温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离婚时房产分割的法律规定
最新易搜情感离婚房产分割的规定:如自抗周克段果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协议优先,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右袁法院判决;如果房子是一方婚前已到被青夫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房屋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产权登记一方要对员垂到总鲜划握项买杨脱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求者答盟著节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第二款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利于落顶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让老与鲜逐条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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