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种婚姻需要离婚证明

admin 1 0
办什么事情会用离婚证
在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就会获得离婚证的,如果是通过诉讼离婚的方法,一般不会获得离婚证,有了离婚证之后,双方将不再属于夫妻关系,那么在今后的事情中哪些情况会用到离婚证?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我整理了以下的内容。
办什么事情会用离婚证
      在生孩子领取准生证时、再次结婚时、进行共同财产更名过户的时候、以及迁移户口的时候等,都需要出示其离婚证。
离婚条件是什么
      
1、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合法婚姻关系当事人,如果是非法同居,事实婚姻当事人均无条件提出登记离婚,因此,凡无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的登记离婚申请人,婚姻登记机关均不受理。
      
2、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谓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能对离婚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离婚申请书是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并承担法律后果。登记离婚最重要的条件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这种自愿的行为是排除一切外界的阻挠、干涉,完全发自内心的自愿行为。因此,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陈述理由。

      
4、申请登记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就家庭共同财产、债权、债务及子女的抚养或对生活困难一方的帮助达成协议,并自觉履行这种承诺。
      
5、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提出登记离婚申请。离婚,是家庭婚姻关系发生重大变更的法律行为,它涉及到离婚当事人的各种权力,是一种重要的民事法律活动,是不得请人代理、代替,以达到确实维护当事人的一切利益的目的。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在今后的实践中一般在生孩子的时候进行使用,也可以在将来再次结婚的时候进行使用,也可以户口迁移的时候使用,离婚证是属于婚姻关系的证明也是比较重要的证件。
二婚需要出示离婚证吗?有哪些依据?
无论是离婚后想要复婚还是离婚后与他人结婚,都需要携带离婚证或者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如果是通过法院起诉离婚(诉讼离婚)的,则双方是没有《离婚证》的,只有法院的相关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作为离婚凭证。

婚姻在我国是一种比较神圣的象征,这代表两个人合法的结为夫妻,开始了一段幸福的生活。但有些人无法在一起生活了,离婚后经过一段时间又找到了新的爱人,这时候需要原来的离婚证书么。下面我就二婚需要出示离婚证吗有哪些依据,为大家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二婚登记要离婚证吗
      如果是离婚后的双方想要复婚就需要离婚证,如果不是离婚后的双方复婚,而是离婚的一方和其他人结婚,也需要带离婚证证明你是单身。
      离婚后再婚的有以下两种情况:
      
1、通常,如果男女双方原系夫妻关系,通过民政局离婚登记后现想复婚(再婚)的,则到婚姻登记机关履行结婚(复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会收回双方的离婚证再发给结婚证。
      
2、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解除婚姻关系的,民政局会发给双方《离婚证》;如果是通过法院起诉离婚(诉讼离婚)的,则双方是没有《离婚证》的,只有法院的相关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作为离婚凭证。
二、二婚登记需要什么证件
      1申请:取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我补充:离过婚的请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
      2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
      3审查: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
      4登记:问双方是否自愿,交纳登记费9元,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
      5发证: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正式宣告缔结夫妻关系,法律对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予以确认带上离婚证。
三、关于离婚当事人申请再婚登记的补充规定
      
1、离婚的中国公民在国内申请再婚,如果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须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被裁定承认的,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无法律效力。
      如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件无需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但须经其居住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的认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
      
2、离婚的外国人在我国申请再婚,须出示离婚证件。如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须同时提供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其原配偶的国籍证明。
      其原配偶是中国公民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须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被裁定承认的,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无法律效力。
      其原配偶是外国公民,或者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件无需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但须经其本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其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的认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由该国驻华使、领馆直接认证。
      
3、持有我国人民法院第一审离婚判决书的当事人申请再婚,须提供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的证明。
      
4、我国驻外使、领馆应按有关规定为经驻在国公证和该国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认证过的离婚证件办理认证手续,并为长期或已在国外取得合法居留权的中国公民出具或认证婚姻状况 证明。情况特殊者应先报国内审批。
      
5、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将结婚当事人提交的我国人民法院做出的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裁定书或经公证、认证的离婚证件、国籍证明或离婚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的证明收入当事人的 结婚登记档案。
      
6、凡与我国签订民事司法协助条约的外国法院出具的离婚证件在我国使用,按条约的有关规定办理。
      
7、申请结婚当事人提供假证件或证件被涂改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
      需要双方的有效证件外,还需要一方如果结过婚的出示自己的离婚证明。来证明自己是单身的身份开始一段新的生活。这说明我国的婚姻法律对双方都起到认真负责的态度,房子一方因婚姻的问题产生纠纷。以上就是我整理的内容。

标签:#易搜情感网

  • 评论列表

留言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