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再复婚需要什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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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再婚需要什么手续

离婚后再婚需要什么手续

  离婚后再婚需要什么手续,离婚对于一些人来说是一段感情的结束,对于一些人来说是幸福的开始,但是离婚的人想要再婚需要准备什么东西?下面我带大家简单了解一下离婚后再婚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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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应当出具法院判决离婚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如果是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离婚登记,应当出具离婚书。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有的地方还要体检证明。

  所需证件手续如下:

   一、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现场复印)。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现场照相,不过得交纳一定费用)。

   二、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三、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

  提供婚检,但属于自愿选择。婚前检查大约100元左右,很多地区也免费做的。

  离婚后再婚需要什么手续2

  如果是离婚后的'双方想要复婚就需要离婚证,如果不是离婚后的双方复婚,而是离婚的一方和其他人结婚,也需要带离婚证证明你是单身。离婚后再婚的有以下两种情况:

  
1、通常,如果男女双方原系夫妻关系,通过民政局离婚登记后现想复婚(再婚)的,则到婚姻登记机关履行结婚(复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会收回双方的离婚证再发给结婚证。

  
2、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解除婚姻关系的,民政局会发给双方《离婚证》;如果是通过法院起诉离婚(诉讼离婚)的,则双方是没有《离婚证》的,只有法院的相关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作为离婚凭证。

   再婚除了复婚需要带离婚证,其他需要提交的证件如下:

  
1、本人的户口簿以及身份证(现场复印)。

  
2、本人单身证明以及与对方当事人三代以内无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

  
3、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二、我国《婚姻法》关于离婚的相关规定主要有: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五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其实,在我国离婚了再婚登记需要什么手续的这个问题没有大家想的多么的复杂的,和第一次结婚登记唯一不同的就是必须要携带离婚证的,所以我要提醒一句的就是当初离了婚千万不要一时冲动的把离婚证给扔了的,这些证件在关键的时刻是必须要提供的,再婚登记的其他证件也就是户口本、身份证等证件了。


离婚后复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离婚后复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或者军人身份证件;

3、所在单位、居委员会或者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4、离过婚的,还应持离婚证件;

5、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不再进行医学检查。
协议离婚后复婚财产如何处理
离婚后又复婚的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婚姻涉及到身份关系和财产关系,其中财产关系多依附于身份关系而存在,除了绝对的夫妻约定财产制,夫妻间的财产共有关系随着夫妻身份关系变化而变化。离婚时的子女抚养协议因复婚的出现导致协议目的不复存在,自然失效。然而财产分割协议,并不因复婚而自然失效。复婚是指已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重新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离婚后再复婚需要什么手续
申请复婚和申请结婚的手续差不多,如下: (一)申请。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二)填写声明书。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 (三)签名。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四)审核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审理复婚登记手续后,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五)复婚登记证。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后,要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离婚后再复婚要什么手续
问题:我与原来的丈夫离婚三年后,现在迫切希望能复婚。请问题:复婚的手续该怎样办理?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一般而言,男女双方办理复婚手续,应按下列程序办理:①男女双方亲自到一方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②各自带上本人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和所在单位或居委会出具的婚姻状况及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等证明;③如果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离婚后与他人再婚又离婚,则还应带上与他人离婚的有关法律文件,由婚姻登记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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