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方嫁妆

admin 1 0
离婚女方陪嫁的东西怎么分
离婚女方陪嫁的东西按照以下方法处理:

1、在婚姻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对女方婚前的赠与,属于女方婚前的个人财产。不需要分割;

2、婚姻登记后陪送的嫁妆除女方家人明确表示赠与给某一方或缔结婚姻的双方有财产的特别约定的情况外,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分割由夫妻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至法院处理。
离婚财产分割需要什么材料

1、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2、户口本;

3、离婚协议书或者离婚判决书;

4、夫妻共同房产的产权证;

5、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属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离婚了嫁妆可不可以拿回来
如果嫁妆是婚前获得的,则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后仍归女方所有,可以要回;如果嫁妆是婚后获得的,则只要赠与人没有明确表示只赠与女方,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法全部拿回。如果女方的嫁妆是女方父母明确表示归女方所有或者是已经过户到女方名下的不动产,归女方个人所有,女方能要回。但是如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需要先对嫁妆进行分割,属于女方的部分可要回。就中国传统习俗而言,嫁妆是女方带来的物品或金钱。婚前陪送的嫁妆应视为女方父母对女方的个人赠与,属于女方婚前的个人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因此,婚前陪送的嫁妆,离婚时可以回去。但双方结婚登记后取得的嫁妆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离婚时可能不会全部取回,除非父母在陪嫁妆时明确表示是给女儿的。结婚登记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陪送的嫁妆就属于父母对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在陪送嫁妆时明确表示是赠与女儿一方,陪送的嫁妆就如前所述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共同分割。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时,女方的嫁妆怎么处理?
不如先问对方的意见。
离婚时女方的嫁妆怎么办?
面对这样的问题都很难过。
首先,由于是婚前女方办婚礼婚宴,并买了家具家电,是不是可以认定这些事情都发生在结婚证之前,如果是结婚证之前,属于女方婚前的个人财产,女方离婚可以拿走。

其次,建议所有的女性朋友,结婚前不要再要求男方婚前买房,应该变成一起共同买房,否则,婚前男方的购房,和你一毛钱关系都没有。

标签:#易搜情感网

  • 评论列表

留言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