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间离婚房产过户需要过户费吗

admin 1 0
离婚后房子过户需要过户费吗
离婚后房子过户需要过户费
夫妻离婚,需要对共同房产做出分割,而此时离婚房产就有可能从一方的名下过户到另一方的名下。夫妻离婚对房产进行分割之后,可能需要将房产过户到对方名下,此时就需要办理房产的过户手续,这个过程中需要当事人支付一定的税费,也就是离婚房产过户费。
一、离婚房产过户费用是多少
由于离婚造成的房屋产权过户,也就是房屋共有权的变动,是不需要缴纳交易税费的。但是需要缴纳以下手续费:

1、析产公证费用:
没有离婚判决书的话需要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果有判决书则不需要此流程;

2、析产登记手续;

3、取证。
如果涉及到房屋产权变更的问题,则还需要缴纳税费。房屋产权变更具体是指房屋的产权人在离婚前后发生了变化,需要缴纳的税费具体可以分为以下几个税种:
(一)个人所得税

1、无偿赠与
我们相关法律规定:发生在配偶之间的相互赠与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离婚时如果一方放弃房屋产权归另一方,则视为无偿赠与,这种情况下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2、房屋产权归一方,另一方得到补偿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如果转让该房屋,则取得缴纳取得收入部分的个人所得税。符合家庭生活自用五年以上唯一住房的,可以申请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夫妻离婚房屋过户流程

1、诉讼离婚。对于诉讼离婚,因为法院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因此只要拿到了法院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不论对方是否配合,办理房产过户不是问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房产交易中心会协助法院办理房产过户。

2、协议离婚。协议离婚的对方如果不配合,房屋过户就比较麻烦,因为仅凭离婚证书和离婚协议书,尚不足以证明对方房产过户的真实意思,房屋管理部门无法审查协议的真实性,因此,碰到这种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以不履行离婚协议为由向法院起诉。如果对方不配合,则是对离婚协议书的不履行,属违约行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书,如果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向房管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这样就可以办理过户了。

(2)离婚时,到公证机关办理离婚协议书公证。为了防止出现离婚后,一方不配合的情况出现,可以在办理离婚时,将离婚协议书公证,以证明协议书的真实性,这样房管局就会对离婚协议书予以认可,将房产过户。准备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如果觉得双方协议离婚不够安全时,可以采用公证协议书的办法或者直接起诉到法院,以调解的方式结案,拿到法院的调解书与办理离婚协议书公证一样的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九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第四十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夫妻离婚后房子过户需要过户费吗
夫妻离婚后房子过户不一定需要过户费,具体如下:

1、如果夫妻双方是通过当地的民政局协议离婚的,房屋的具体分割方案就需要由双方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时夫妻双方应该要相互配合,在这种情况下,是只需要收取生产成本,不征收房屋的契税;

2、如果是经过法院判决离婚的,夫妻共同的财产由法院进行分割,判决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应该要依照判决履行各自的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第二百一十八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离婚后房子过户给对方需过户费吗
离婚后房子过户给对方需过户费
  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双方免收交易税费。
  办理离婚析产登记的必备资料:
  
1、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离婚证;
  
2、房地产证(如有共有证的,包括共有证);
  
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4、房地产登记申请书;
  
5、委托书。
  析产基本步骤:
  
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
(注: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则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
  
5、取证。
  房产过户的税费按照评估值或实际购买值缴纳,包括契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等。住满五年免征营业税,自用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住宅的免征个人所得税,普通住宅免征土地增值税。
  具体可以咨询房产所在地的房管局。
离婚了房子过户给妻子要不要费用
需要交纳几百元手续费,。
离异夫妻,可以办理离异析产过户,把住房析产过户给一方所有,只有几百元工本手续费,没有其他税费,。
需要住房贷款还清,无抵押,手里有住房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才可以办理。
有夫妻俩一起凭各自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书,经过公证的离异协议,到房管申请办理。

夫妻离婚房子过户需要过户费吗?

离婚后过户房子不需要过户费。变更属于共有财产变更,只收取费用。离婚后需要尽快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如下:离婚后,原食光友裂怎自夫妻单方名下的财耐验脸倍深产需要双方携带身份证、房权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转让确认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转让的财产也属于共同财产变标适例友维优阻理手达运更,只要工资,就不需要纳税。需要提醒的是,转让的财产必须没有贷款,不能抵押。

对于夫妻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则属于房产共有权的变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离婚析产则是免交易税费的。办理离婚房产过户的手续为:


1、到本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费用约500-800元)(注:如有离婚判决书则可免植值空杀去该步骤,即无需办理公证);


2、到本地交易核心办理转绘;


3、到本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约7个工作日)并且缴交50元的登记费;


5、取证(5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算旧护。



夫妻之间房产过户需要多少钱过户费?


1、夫妻房产证更名需要缴纳80元工本费、25元地籍图费、5元贴花费,一共110元。

夫妻之间房产证更名不用交税(已购公房要交土地出让金)。财政部和国税总局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下3种情况,可以免征契税:

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代冷风集叶土取妈胡犯孔所有,变更为夫妻双际独身易站难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

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的;

房屋、土地权属扬许所消练立怀伯成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双方烧七委投对抓形却约定、变更共有份额的才提外组低烈七所袁促


2、离婚后房产过户是不需要交税的,因离婚房屋产权发生变化的免收住房转让税费。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烈住承发系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左础油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七歌纸代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践下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亲补茶儿千封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握处内水获卷从还实自宜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一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二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约定财产制是独创式约定财产制而非选择式约定财产制。婚姻家庭的团体性特征决定了夫妻之间关于财产制的规定或约定不宜由物权法过度调整,其财产权的变动不应适用物权法关于物权变动的一般规则。不论是基于法定夫妻财产制还是基于夫妻财产制契约而发生的不动产物权变动均属于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夫妻利用夫妻财产制契约的内部性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涉及夫妻财产制契约本身应否公示的问题,不能将夫妻财产制契约本身的公示对抗与基于该契约而发生的物权变动的公示对抗问题混为一谈。

参考资料:


标签:#易搜情感网

  • 评论列表

留言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