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两个小孩怎么分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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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孩子户口本怎么分

父母离婚孩子户口本怎么分

  现实生活中离婚在婚姻家庭里是很常见的,不仅对夫妻双方、两个家庭造成了伤害,更重要的是受到伤害最大的其实还是孩子自己,不仅是在心理上,也包括一些其他方面。以下我为大家整理了父母离婚孩子户口本怎么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父母离婚后孩子的户口怎么办

  
1、通常,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走;

  
2、如果小孩未满18周岁,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

  
3、如果孩子年满18周岁,可由他自己去办理户口的迁移;

  
4、年满18周岁,可单独立户,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派出所申请办理即可。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迁出户口一方,如有落脚点可把户口迁到落脚点处,如果没有落脚点,可到当地判处所办理分户迁移手续。

   二、离婚后孩子户口是否迁出

  按照我国《婚姻法》之相关规定,父母离婚,孩子判给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如果孩子归父或母一方抚养,这一方需要把户口迁出的,孩子的户口页跟随迁出,如果这方户口不动的,由另一方迁出,那么孩子的户口就不需要迁出。

  (一)如果父母双方协议离婚的,需要带的材料是:

  
1、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

  
2、孩子已上户口,要办理户口迁移的话,只需要将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

  
3、如果孩子还小,没上户口,需要离婚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

  
4、据离婚证所载明的孩子归属内容,到需要迁入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迁入证明信,同地派出所申请准迁入证明(在居委会的证明上盖章);

  
5、准入地的证明,到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迁移证》;

  
6、迁移证到入户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二)如果父母视起诉要法院离婚的,需要准备的材料是:

  
1、离婚判决生效证明书;

  
2、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拿着户口本到迁入地办理准迁证明;

  
3、持准迁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签署同意迁出意见书,在将准迁证交给迁入派出所即可。

   三、离婚后户口如何分户

  
1、因婚姻变化、家庭成员变化、住房结构变化需分户的,凭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和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或单位分房证明。

  
2、属结婚或离婚分户的,凭《结婚证》或离婚证明(未成年人子女与父母之间、单元房中分开居住、借住、租赁、搭建临时房等,不得分户),经派出所外勤民警审核同意后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分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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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具体应当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以成都市为例,未成年子女才可申请办理子女投靠父亲迁移户口。 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入户 本市户籍人员,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请市外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离婚的,未成年子女应随拥有抚养权一方登记户口。因购房、投资、纳税、居住期满、城建制入户本市5周年以上的,方可申请市外未成年子女投靠。 步骤1:领取并填写《入户申请表》 办理前可提前下载《入户申请表》并填写。 步骤2:准备相关材料,办理户口准迁证 提前准备办理所需相关材料,到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户口准迁证。 ·办理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本市户籍父亲或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和 居民身份证 (原件和复印件);
3、市外未成年子女居民户口簿(每页应加盖户口专用章及户籍名章)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16周岁及以上人员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父母双方两本结婚证(父母未离婚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亲生父母离婚的子女投靠拥有抚养权一方的(指生父或生母,下同),提供法院离婚裁定书或判决书或调解书,或 离婚协议书 和离婚证。 变更抚养权 的还应亲生父母双方到场提供变更抚养权协议书,一方不能到场的提供同意变更抚养权公证书(父母离婚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亲生 父母离婚后 ,拥有抚养权一方再婚的,未成年子女需投靠继父(母),提供①法院离婚裁定书或判决书或调解书,或离婚协议书和离婚证,②再婚夫妻双方两本结婚证,③由再婚夫妻双方到场当面提交申请,④变更了抚养权的还应提供上述第5条相关材料(父母一方再婚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7、 出生医学证明 或独生子女证或其他可以证明关系的 亲属关系证明 (原件和复印件);点击查看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办理指南
8、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9、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0、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地址不详的提供)(原件); ·办公地址: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未成立办证中心的郊区(市)县到派出所)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一百零一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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