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小三的东西能拿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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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赠与第三者财产,妻子能要回吗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婚姻中,当遇到配偶将财产赠与小三,致使自己的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当积极收集证据,以小三侵犯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诉讼,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根据婚姻法规定,赠送给小三的钱款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未经对方同意便擅自做主,事后也没有得到对方的认可,所以这样的赠与协议无效,小三应当全部返还钱款。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如果赠与的东西是以无偿赠与的形式给予小三的,那么赠与人就无法要求将其拿回。但是,如果赠与人在赠与时有附加条件,例如只有在某种情况下才能保留该物品,那么赠与人可以要求将其拿回。此外,如果小三是通过欺骗、威胁等不正当手段获得赠与物品,赠与人也可以要求将其拿回。

此外,如果赠与人在赠与时有写下书面协议,规定了赠与物品的使用条件、归还条件等,那么赠与人也可以根据协议要求将物品拿回。但是,如果没有书面协议,只是口头约定,那么赠与人要求将物品拿回的难度就会增加。

总之,赠与物品能否拿回取决于赠与时的具体情况和条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有法律纠纷,建议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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