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能知道对方有没有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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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才能知道对方有没有结婚
法律分析
需要对婚姻登记进行查询的当事人可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婚姻登记档案室进行查询。 如果说需查询的当事人有事不能亲自前往的,可以办理委托,委托相关人员进行查询的需要出具公证机关的相关证明。正常情况下,其他人是不可以查阅别人婚姻登记的信息的,就算是公检法机关人员执法办案也要出示单位的介绍性或者是办案工作证,才可以查询。
到对方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室查档,看是否有已婚的登记信息,如果有,能表明的事实仅仅是:对方曾经结婚过。至于目前是婚姻存续、还是已经离婚,根据这个结果无法确定(民政局的婚姻登记信息在派出所户籍信息中并不是及时更新的);如果没有已婚登记信息,也是不能确定对方就是未婚,需要进一步去排除。
到对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去查档,如果对方已婚,而且是在其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婚姻登记的,那么是确定有婚姻登记记载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想查对方有没有结婚怎么查

法律主观:

一般情况下是不能随意查对方有没有结婚的,对方是否结婚的状态司机在在其婚姻登记档案中的,一般只有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档案的当事以及公检法等机构可以查询是否结婚。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档案的利用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应当建立档案利用制度,明确办理程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利用本机关移交的婚姻登记档案;
(三)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婚姻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怎样查询对方有没有结婚
:结没结婚,属于对方隐私,别人无权调查。如果想结婚,办理登记时,对方要有婚姻情况证明;故你要求登记,即可知道对方婚姻情况。
请问怎样知道对方是否结婚?
到他们居住地婚姻登记机关查询,办理。

怎么知来自道对方有没有结婚
关于个人婚姻状况的信息体现:
第一,在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的档案资料中;
第二,体现来自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信息中。
这两个信息的形成,有先后顺序,是个人先在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随后如果再到户籍至办理信息登记时,才会在户籍信息中记载已婚的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留年看城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功毛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怎么才能知道对方有没有结婚
【法律分析】
需要对婚姻登记进行查询的当事人可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婚姻登记档案室进行查询。 如果说需查询的当事人有事不能亲自前往的,可以办理委托,委托相关人员进行查询的需要出具公证机关的相关证明。正常情况下,其他人是不可以查阅别人婚姻登记的信息的,就算是公检法机关人员执法办案也要出示单位的介绍性或者是办案工作证,才可以查询。
到对方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室查档,看是否有易搜情感已婚的登记信息,如果有,能表明的事实仅仅是:对方曾经结婚过。至于目前是婚姻存续、还是已经离婚,根据这个结果无法确定(民政局的婚姻登记信息在派出所户籍信息中并不是使川劳款能先令证觉扩字及时更新的);如果没有已婚登记信息,也是不能确定对方就是未婚,需要进一步去排除。
到对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去查档,如果对方已婚,而且是在其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婚姻登记的,那么是确定有虽参氧风甚冷左新大体婚姻登记记载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第回适乙系预走计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官生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减济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粮事频教又燃话参染激空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型怕型朝基庆建着洋群鱼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充兴优标石立职斗镇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命沉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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